据悉,青岛目前的路名牌以路段单号的形式标注,在指向性上容易出现偏差。针对这一问题,我市近日启动的路名牌信息完善工作将原设计门牌号的单号标注形式改为区间号标注。门牌号第一标号,即左侧标号为道路起点至路牌所处位置前方门牌号;第二标段号,即右侧标号为路牌所处位置至道路重点门牌号。道路端点处路名牌名端点一侧不予标注,另外一侧标注整条道路起止于门牌号。这样一来,路名牌的指向性将更加明确。
与此同时,路名牌的牌面颜色也将更加规范。我国国标规定:“路名牌东西向走向包括东西向的斜街为蓝色,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向的斜街为绿色。”但因青岛市道路走向多为斜街,部分道路为比方山体走向曲折、方向时常变化,因此多条道路方向及路牌颜色存在较大争议。在此次路牌名信息完善中,市城乡建设委明确规定:折角过大方向明确的道路,允许一条道路路名牌两种颜色,并一句规定南北向道路为绿色,东西向道路为蓝色;折角在45度左右,走向曲折或不明确的道路路名牌统一采用蓝色。同时,道路走向明确的交通主干道,路名牌上采用“东、西、南、北”替代箭头标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