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塑造一个人的气质形象那样,在建设精品城市的过程中,也离不开对细节“品位”的重视。以后,城市路名牌将 统一使用立柱式“T”形式样
今后,对市区支路及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路名牌来说,路名牌将统一使用立柱式“T”形式样,按长方形圆角设计,必须为双面指示。只有经规划部门审批后,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区才可设置个性化路名牌。个性化路名牌可设置含地图的指示标识、公益宣传等内容,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牌面内容上更加丰富直观,路名牌牌面由四部分组成。上部标注所在道路名称、方向指示、相邻道路的距离;下部标注方向指示、公交站、地铁站等信息;两侧标注相邻被交道路名称。
路名牌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出口道的机非分隔带或人行道边缘。避开斑马线、盲道等设施,牌面应不被遮挡。
需要注意的是,当路段长度大于300m时,应适当增设路名牌;当道路交口宽度大于40m或路中有高架道路时,在道路交叉口进口道应增设路名牌;三岔路口的直行道路顶端应设置路名牌;在路段公交站点处宜增设路名牌。
此外,道路交叉口通视条件较好时,可考虑在交口圆弧顶点处设置“一柱两牌”式样的路名牌,来替代“T”形路名牌。